导读: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日前聯合印發了《海南省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實施辦法》),明確高層次人
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日前聯合印發了《海南省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實施辦法》),明確高層次人才子女申請就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按照“免試就近入學”原則,由各市縣教育行政管理部門按照當地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辦法,統籌協調在其居住地相對就近的公辦學校就讀。
記者了解到,《實施辦法》所稱高層次人才,是指根據海南省高層次人才分類標准和高層次人才認定有關規定,經過相關程序認定並處於有效期內的海南省高層次人才。
具體優惠政策
申請就讀海南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
按照“免試就近入學”原則,由各市縣教育行政管理部門按照當地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辦法,統籌協調在其居住地相對就近的公辦學校就讀。
申請就讀海南省普通高中學校
已調入海南省各類用人單位工作且聘期5年以上,被海南省認定為“大師級人才”“杰出人才”“領軍人才”“拔尖人才”“其他類高層次人才”,其子女戶籍未轉入海南省的,中考報考時享受報考地戶籍考生待遇﹔
在外地就讀普通高中申請轉學到海南省就讀的,按與原就讀普通高中學校等級相當的原則,經轉入學校考核后,按轉入學校的管理權限,分別由省或市縣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協調安排入學。
參加高考時享有的優惠政策
已調入海南省各類用人單位工作且聘期5年以上,被海南省認定為“大師級人才”“杰出人才”“領軍人才”的,其子女戶籍在海南省,參加高考不受報考批次限制﹔
已調入海南省各類用人單位工作且聘期5年以上,被海南省認定為“拔尖人才”“其他類高層次人才”的,其子女戶籍在海南省,具有海南省高中階段學籍並在海南省高中階段學校修滿學制規定年限,參加高考不受報考批次限制。